原本姜玉珑还想着帮自家阿影挡一下。
毕竟里面也许正在亲热呢,她这个当姐姐的哪怕此刻顶着姜玉麟的样子,也总得先替里面的小护卫遮一遮羞。
结果没成想这个臭阿影为了讨好夫君,连自己都开始调侃...
晨光如金箔般铺满玄一宗后山断崖,云气在石缝间游走,像一条条尚未苏醒的白龙。陆千霄指尖悬停在云还真那尊冰魄寒玉雕成的石像肩头,却终究没有落下——不是不敢触,而是怕一碰,那凝固了三百二十七年的冷意会顺着指骨爬进心脉,把昨夜刚燃起的火苗掐灭。
石像眉目如初,只是左眼角下多了一道极淡的朱砂痕,细看竟似未干的泪迹。他记得昨日翻阅日志时,那页被血封印的记忆末尾,正写着:“……若你见此痕,便是我以本命真元刻下的最后一道因果锚点。千霄,莫信天命,只信你自己。”
他喉结微动,忽然抬袖拂过石像右耳垂——那里本该有颗小痣,如今却空着。可就在袖角掠过的刹那,一道极细的金线自耳垂位置倏然浮出,如活物般缠上他小指,微微发烫。
“原来在这儿……”他低声道。
这不是幻觉。是云还真当年封印记忆时,悄悄埋下的伏笔。她早料到自己会遗忘,也早料到自己终将归来。所以把最锋利的一截真相,藏在了连天道都懒得查验的死角。
他闭目凝神,任那金线牵引神识沉入识海深处。霎时间,无数碎片轰然炸开——
不是永欢教废墟上的刀光剑影,而是更早之前。
雍州大旱第三年,赤地千里。一个穿灰布道袍的少年蹲在龟裂的河床边,用枯枝在泥地上画符。他画一笔,天上就漏一滴雨;画三笔,田埂便冒出一星绿芽。可当他画到第七笔时,手腕突然被一只冰冷的手攥住。
抬眸,云还真立在焦土之上,素白衣袂翻飞如刃。她没说话,只将一枚青玉简按在他掌心。简上刻着三行字:“情丝绕梦丹非毒,乃锁魂引。你吞下的不是药,是我割下的半缕心火。若你忘我,此火自熄;若你记我,此火焚尽轮回。”
那时他才十六岁,还不知何为心动,只觉那玉简烫得掌心生疼,像是握住了烧红的炭。
画面陡转——
玄一宗藏真阁暴雨夜。他跪在青砖上咳血,胸前插着半截断剑,剑柄上缠着褪色的红绳。云还真踏着血水而来,发髻散乱,道袍染墨,左手提着一颗犹带余温的魔修头颅,右手却捧着一盏琉璃灯。灯焰里浮沉着七粒金粟,每一粒都映着不同模样的他:幼时扑蝶的,及冠论道的,醉卧松岗的,甚至还有……永欢教废墟上吻住她的那个。
“千霄,”她声音哑得像砂纸磨铁,“你看清了?这七世里,你每次死,都是因护我而死。可你从不记得。”
琉璃灯骤然爆裂。
陆千霄猛然睁眼,额角沁出冷汗,指尖金线已化作寸许长的赤色细针,静静躺在他掌纹中央。
原来所谓“七人组队”,从来不是虚指。
君无度、夜未央、卫云虎、龙儿、卫凌风、云还真……加上他自己——正是七数。
而真正被魔龙抹杀的,从来不是他的记忆,是他的“存在权”。每斩一次分身,天道便默许他多活一世;每多活一世,云还真就得剜一次心火为引,替他续命。
所以她才会说“管修到什么境界,管等多少年”。
因为她在等的,从来不是他变强,而是等他攒够七次“被记住”的资格。
陆千霄忽然笑了,笑得肩膀轻颤,笑得眼尾泛红。他低头吻了吻掌中赤针,再抬首时,眸底冰霜尽裂,露出底下灼灼烈火:“小西瓜,这次换我来当你的因果锚点。”
他转身欲走,忽听身后传来一声极轻的“咔嚓”。
回眸——云还真石像左耳垂上,那颗本该消失的朱砂痣,正缓缓渗出一滴血珠,沿着玉质颈项滑落,在断崖青苔上砸出一朵细小的金莲。
与此同时,远在千里之外的云州城隍庙,香火缭绕的供桌下,一只绣着合欢纹的锦囊正微微发烫。囊口松脱,露出半截雪白信笺,上面墨迹未干,写着:“师娘亲启:昨夜玄一宗藏真阁地牢走水,烧毁三卷《太上忘情录》手抄本。守一真人震怒,罚弟子抄经百遍。弟子斗胆问一句——若情之一字本非劫,忘情录岂非伪经?另,弟子昨夜梦到师父站在悬崖上笑,说‘这次换我来找你’,不知是否……预兆?”
落款处,是个歪歪扭扭的“千”字。
云还真指尖抚过信纸,忽然抬手撕下左袖内衬——那里用金线密密绣着七朵合欢花,每朵花蕊里都藏着一粒微不可察的血晶。她咬破指尖,将血珠滴在第七朵花上。血晶瞬间溶解,化作一缕金烟钻入她眉心。
刹那间,七世记忆如潮奔涌:
第一世,她是雍州瘟疫中施药的女医,他是被她救下的哑童,临终前攥着她衣角,喉咙里滚出破碎音节:“……真……”
第二世,她是合欢宗叛逃的圣女,他是追杀她的玄门剑子。她刺他三剑,他替她挡下九道天雷,最后把她按在血泊里问:“你到底要我死几次才肯认我?”
第三世……第四世……直到第七世,她站在永欢教废墟上吻他时,舌尖尝到的不是血腥,是三百年前他第一次偷喝她酿的桂花酒时,留在唇齿间的甜涩。
原来所有“初遇”,都是重逢。
云还真闭目良久,再睁眼时,眸中再无半分清冷。她抬手召来一面水镜,镜中映出的不再是平日里刻意维持的清瘦身形,而是饱满丰盈、腰肢如柳、胸脯高耸如峰的真实轮廓——正是当年陆千霄笑着喊她“小西瓜”的模样。
“原来如此。”她指尖划过水镜中自己的倒影,声音轻得像叹息,“他喜欢的从来不是什么仙子道姑,是他亲手养大的、会哭会笑会撒娇的姑娘。”
窗外忽有鸽哨声掠过。
云还真抬袖一挥,水镜碎成漫天星尘。她取出一枚空白玉简,以指尖血为墨,郑重刻下第一行字:“合欢宗立宗根本第一条:凡我宗弟子,须明悟——情非障,乃刃;爱非劫,乃薪。以真心为炉,以岁月为锻,方能炼出斩破魔龙的真剑。”
刻罢,她将玉简投入香炉。青烟升腾,竟在半空凝成一行金篆:“玄一宗藏真阁地牢走水,非意外,乃我所纵。守一真人罚抄百遍,实为护我周全。千霄,你既记得,便来接我。”
同一时刻,玄一宗山门外。
陆千霄解下腰间佩剑,随手插进青石缝里。剑身嗡鸣,一道金光自剑尖迸射而出,直冲云州方向——那是他以本命剑元为引,向整个江湖昭告的婚帖。
守一真人远远望着,捋须一笑:“这傻孩子,总算把剑鞘摘了。”
梅星凑近低语:“师父,那剑鞘……是不是当年云还真祖师留下的?”
“嗯。”真人目光悠远,“当年她削下自己一截脊骨,浸了三百年的桃花露,才做成这鞘。说是要等一个人,拔剑时不伤手,收剑时……不伤心。”
山风忽起,吹得陆千霄道袍猎猎。他仰头望向云州方向,唇角微扬:“小西瓜,这次我不单要找到你——”
“我要让整个江湖都知道,玄一宗创派祖师,是个栽在合欢宗老祖手里,心甘情愿的痴汉。”
话音未落,他足尖点地,身影已化作一道银虹破空而去。沿途所过之处,草木疯长,桃李争春,连枯井都涌出清泉。百姓惊呼抬头,只见天际拖曳着长长金尾,宛如彗星坠世。
而在云州城隍庙,那封血书信笺忽然无火自燃。灰烬飘落,拼成一朵完整的合欢花,花瓣层层绽开,花心赫然是两个并肩而立的小人剪影——一个道袍翩跹,一个裙裾飞扬,影子交叠处,蜿蜒浮现出七个古篆:
【此生不渝,七世为证】
香案上三炷残香齐齐爆开灯花,青烟袅袅升腾,最终凝成一行字,悬于庙顶久久不散:
“诸位且看——江湖传言,合欢老祖风流绝世,撩遍各宗祖师。可谁又知道,那所谓‘风流’,不过是她守着一座空坟,等一个失忆的人,等了整整七百年。”
庙外,一只白鸽掠过飞檐,翅尖沾着未干的晨露,在阳光下折射出七色微光。
鸽腹之下,系着一枚小小的金色锦囊。囊口微敞,露出半截雪白信纸,墨迹淋漓如新:
“小西瓜,这次换我来爱你。不借药,不演戏,不用七世轮回做赌注——就此刻,就当下,就我陆千霄,完完整整、明明白白、热热闹闹地,来爱我的云还真。”
风过处,锦囊轻颤,信纸一角悄然掀开,露出底下压着的另一行小字:
“P.S. 那次约会,我带了桃花酒。你若还嫌不够烈,我把自己腌了给你下酒。”
鸽影渐杳,唯余香火氤氲,如雾如幕,温柔覆盖整座城隍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