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点文学 > 其他小说 > 白月光借夫?我携孕肚改嫁大佬爽翻 > 第681章 当爹还这么不要脸
    黎柏轩抱着萱萱出来了。
    “怎么还站在这里,进去啊。”
    自从有了女儿,黎柏轩就是妥妥的女儿奴。
    赵语柔刚刚被向聿谦转移的注意力立马又回来了,对着黎柏轩哼了一声,也不理他。
    简茉悄悄问黎柏轩,“你又怎么惹她了?”
    黎柏轩无奈一笑。
    “昨天我在哄女儿睡觉,她非得让我回房间睡,我说晚点,结果,我哄着哄着自己也睡着了,就没回去睡。”
    “她也没来叫我,今天就这样了。”
    简茉失笑。
    “这是吃萱萱的醋了呢。”
    黎柏轩压低了声......
    那表的下面,隐约可见一道浅褐色的旧疤,像条细长的蜈蚣,蜿蜒攀附在她纤细的手腕内侧。
    黎柏轩的目光在那一瞬凝滞了半秒。
    不是因为那疤有多狰狞——它早已平复,边缘柔和,甚至被岁月磨得近乎透明——而是因为它太过熟悉。
    他曾在一张泛黄的老照片背面见过它的拓印:是夏祎用钢笔蘸着蓝墨水,一笔一划描摹下来的,旁边还写着一行小字:“柏轩说,这道疤是我替他挡下的第一道光。”
    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。暴雨夜,十六岁的夏祎为护住被混混围堵的黎柏轩,用手腕硬生生撞开一把甩来的折叠刀。刀锋擦过皮肉,血混着雨水流进排水沟,她却只皱了皱眉,把哭得发抖的黎柏轩往巷子深处推:“快跑!别回头!”
    后来那道疤结痂、脱落、再生,成了她身体里最沉默的印记。
    而此刻,眼前这个女人手腕上的疤,位置、弧度、走向,分毫不差。
    黎柏轩喉结微动,下意识抬眼——女人正微微仰头看他,眼神清亮,没有试探,没有悲戚,只有一种近乎坦荡的平静,仿佛那道疤从来就只是皮肤上一道寻常的纹路,不值得被铭记,更不值得被追问。
    “我叫林晚。”她忽然开口,声音不高,却像一枚石子投入静水,“是语柔的大学同学,也是她请来帮忙布置婚礼现场的。”
    黎柏轩怔住。
    语柔?赵语柔?
    他下意识攥紧了手里的文件夹,指节泛白。
    赵语柔从未提过她有位叫林晚的同学。更没提过,这位同学手腕上,有一道和夏祎一模一样的疤。
    “你……”他刚启唇,林晚已轻轻一笑,转身朝远处招了招手:“语柔!这儿缺两卷双面胶,你帮我拿一下!”
    赵语柔应声跑来,手里还拎着几束未拆封的捧花。
    “晚姐!”她熟稔地挽住林晚胳膊,转头冲黎柏轩眨眨眼,“柏轩哥,这是我大学室友林晚,人超厉害的,平面设计、花艺、灯光全都会,我求了她好久才答应来帮我们忙呢!”
    黎柏轩点头,礼貌而疏离:“谢谢。”
    林晚却没再看他,低头整理裙摆时,发丝垂落,遮住了半边侧脸。可就在那一瞬,黎柏轩分明看见她耳后靠近发际线的地方,有一点极淡的朱砂痣——米粒大小,颜色浅得几乎融进肤色里,若非他当年替夏祎拔过三次耳后那颗痣周围的绒毛,绝不会记得这般清晰。
    夏祎耳后,也有一颗同样的痣。
    他指尖猛地一颤,文件夹“啪”地掉在地上。
    赵语柔弯腰去捡,林晚却先一步俯身拾起,指尖不经意擦过他手背。那一触极轻,却像一道电流直劈脊椎。她将文件夹递还,目光与他短暂相接,终于第一次,毫无保留地望进他瞳底:
    “黎先生,你看起来很累。”
    不是疑问,是陈述。
    黎柏轩张了张嘴,竟发不出声音。
    林晚却已侧身走开,水蓝色裙摆在风里轻轻一荡,像一尾游入深潭的鱼。
    赵语柔追上去,压低声音:“晚姐,你刚才怎么了?柏轩哥好像……被你吓到了。”
    林晚脚步未停,只淡淡道:“我只是告诉他,他累了。”
    “啊?”
    “人心里压着一座山,站久了,肩膀会塌,眼神会沉,连呼吸都比别人慢半拍。”她顿了顿,望着远处酒店玻璃幕墙上浮动的云影,“他忘了自己该喘气。”
    赵语柔愣住:“你认识他?”
    林晚停下,回眸一笑:“不认识。但我知道,有些伤口从不结痂,只是被时间盖了层薄纱。风一吹,纱就破。”
    赵语柔还想问,林晚却已抬手拨开一串垂落的水晶帘——叮当一声脆响,光影碎裂,映得她半张脸明暗交界,神情莫辨。
    同一时刻,晏家婚房。
    简茉靠在飘窗软垫上,一手轻抚隆起的腹部,另一只手翻着手机里刚收到的照片。是向珩发来的——他穿着剪裁合体的深灰西装,站在落地窗前,晨光勾勒出他挺拔的肩线,袖口处露出一截冷白手腕,腕骨分明,无名指上,那只定制的铂金婚戒在光下流转着沉静的光泽。
    简茉指尖停在屏幕,轻轻摩挲着戒指的轮廓。
    晏清端来一杯温热的红枣牛奶,搁在她手边小几上。
    “又看?”他笑着揉了揉她发顶,“再过三天,人就真站在你面前了。”
    简茉仰头笑:“嗯,可我还是想看他。”
    晏清摇头,坐到她身旁,忽然压低声音:“茉茉,有件事,我不知道该不该现在说。”
    简茉转过脸:“哥?”
    “今天早上,阿荀来电话,说顾思朗那边……出了点状况。”
    简茉笑容微敛:“怎么了?”
    “他昨晚在公司通宵改并购方案,凌晨三点突发高烧,四十度二,送医时已经意识模糊。”晏清语速放慢,“医生说,是长期睡眠不足、免疫力严重透支引发的病毒性心肌炎早期症状,必须住院观察至少七十二小时。”
    简茉手指骤然收紧,杯壁温热的触感变得灼人。
    “他……现在好些了吗?”
    “退烧了,但还在输液。”晏清顿了顿,“阿荀说,他醒来的第一句话是——‘别告诉简茉’。”
    简茉眼眶倏地一热。
    她想起昨夜视频里,顾思朗穿的还是那件洗得发灰的旧衬衫,领口第二颗纽扣松脱着,垂在锁骨上方,像一道不肯愈合的豁口。他说话时总习惯性避开镜头,只让灯光落在他半边脸上,另一半沉在阴影里,连睫毛投下的影子都显得疲惫而迟缓。
    原来,他早就在崩塌的边缘,却连咳嗽一声都要咬着牙关咽回去。
    “哥,我想去看看他。”她声音很轻,却异常坚定。
    晏清却摇头:“阿荀拦着,说顾思朗明确交代,谁都不见。”
    “可我是他妹妹啊。”
    “他知道。”晏清看着她的眼睛,“所以他才更怕你看见他现在的样子。”
    简茉垂眸,盯着自己微微起伏的小腹,良久,忽然伸手,轻轻覆上晏清的手背。
    “哥,你记不记得,我刚被接回简家那年,发烧到抽搐,整夜整夜说胡话,嘴里反反复复就喊一个名字——‘朗哥哥’。”
    晏清一怔。
    “那时候,顾思朗十六岁,骑着一辆二手自行车,每天放学绕三公里山路来我家门口等我。下雨天他把唯一的雨衣裹在我身上,自己淋得浑身湿透,发着烧还要陪我做作业;我害怕打针,他蹲在我面前,让我揪着他耳朵,说‘揪疼了,病就好了’。”
    她的声音越来越轻,像在讲述一段遥远的梦:“后来我才知道,他揪着自己耳朵的时候,指甲都掐进了肉里。”
    晏清喉头滚动,没说话。
    简茉抬起头,眼底水光潋滟,却盛着不容置疑的亮:“所以,他不是不想见我。他是不敢。他怕我看见他倒下,怕我替他疼,怕我……再为他哭一次。”
    她顿了顿,指尖缓缓抚过小腹:“可我现在有了宝宝,比从前更懂什么叫‘不敢’。不敢生病,不敢生气,不敢熬夜,不敢让他担心。可正因为懂,我才更要去看他。”
    窗外,风突然大了起来,卷着几片银杏叶扑向玻璃,发出细碎声响。
    晏清沉默许久,终于叹了口气,掏出手机:“我给阿荀打电话。就说……你带着双胞胎,去给他送点粥。”
    简茉笑了,眼角沁出一滴泪,却明媚如初。
    而此刻,城西私立医院VIP病房内。
    顾思朗靠在床头,左手背上扎着留置针,药液一滴一滴缓慢坠落。他望着窗外翻涌的铅灰色云层,右手无意识摩挲着左腕内侧——那里空空如也,什么都没有。
    没有表,没有疤,没有夏祎用蓝墨水画下的那道“光”。
    只有皮肤下细微的搏动,一下,又一下,固执地提醒他:他还活着。
    门被轻轻推开。
    他没回头,只听见高跟鞋敲击大理石地面的声音,不疾不徐,像某种精准的节拍器。
    “顾总。”林晚的声音响起,温和,疏离,带着恰到好处的职业距离,“赵小姐托我来送些水果。听说您病了,顺道带了盒西洋参含片。”
    顾思朗终于侧过脸。
    林晚站在逆光里,水蓝色裙摆静静垂落,手里拎着一只素雅竹篮,里面堆满饱满的红提与橙黄的蜜柚。她腕间空荡,唯余一片细腻肌肤,在昏沉天光下泛着珍珠般的微光。
    顾思朗眸色微深,嗓音沙哑:“谢谢。”
    林晚颔首,将竹篮放在床头柜上,指尖无意掠过他搭在被面上的手背。那手背青筋微凸,骨节嶙峋,指腹覆着薄茧,是常年握笔与键盘留下的印记。
    “您最近,是不是总在改一份并购案?”她忽然问。
    顾思朗一僵。
    林晚却已收回手,从包里取出一张折得方正的纸,轻轻放在他手边:“语柔说,您这份方案里,有个数据模型存在逻辑漏洞。我刚好学过相关算法,顺手演算了一下。红色标记处,是修正建议。”
    顾思朗低头。
    纸上字迹清隽,力透纸背,每一个批注旁都附着简洁的公式推导与风险模拟曲线。那字体……竟与夏祎当年写在数学竞赛题集扉页上的笔记,如出一辙。
    他猛地抬头。
    林晚已转身走向门口,水蓝色裙裾在光影里划出一道柔软弧线。临出门前,她脚步微顿,没有回头,只留下一句轻飘飘的话,却像一颗石子,猝不及防砸进他死寂多年的心湖:
    “顾思朗,人不能总活在补丁里。”
    门轻轻合上。
    病房重归寂静。
    顾思朗盯着那张纸,指尖颤抖着抚过那些墨痕,仿佛要确认它们是否真实。窗外,云层忽然裂开一道缝隙,一道锐利阳光刺破阴翳,直直劈在他手背上——那光太烫,烫得他下意识蜷起手指,喉结剧烈滚动,终于,一声压抑到极致的哽咽,从胸腔深处,轰然炸开。
    而在城市另一端,晏家厨房里,邵岚云正系着围裙熬红枣银耳羹。锅中甜香氤氲,她掀开锅盖,用小勺搅动着浓稠的汤汁,忽然抬头,对正在切苹果的沈佩宁笑道:
    “你说,等茉茉生了,我要不要给她宝宝取个小名?”
    沈佩宁削苹果的手一顿,果皮断成两截。
    她望着窗外渐渐西斜的暖阳,轻轻应了一声:“好啊。”
    阳光漫过窗台,温柔地铺满整间屋子,也悄然漫过灶台上那两只并排而立的青瓷碗——一只碗沿绘着含苞的牡丹,一只碗沿缀着初绽的芍药,花枝缠绕,不分彼此。